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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费比例
释义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缴比例单位和职工各5%~12%,可以自由选择,最低存缴基数为4250元,最高位31600元,灵活就业人员最低为500元,最高不能超过5000元
    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5%~12%
    公积金缴存基数:
    在职职工最高缴费基数31600元,最低缴费基数425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最低为500元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
    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1.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执行。
    2.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今年全市统一最高限额为316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3.各单位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4.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工资基数应与本人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一致。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缴存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自由职业者在本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月缴存额最低为500元/月,每增加500元为一档,最高不超过5000元/月。
    5.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2年7月起执行。对2022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6.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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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9: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