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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混合和混同的概念区别?
释义
    律师分析:
    1、混同,是债权相关概念,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一而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
    2、混合,是物权相关概念,是添附的情形之一,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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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