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混合和混同的概念区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混同,是债权相关概念,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为一而致债务债权关系消灭; 2、混合,是物权相关概念,是添附的情形之一,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混在一起,形成不能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混合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