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包括哪些 |
释义 |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收益的是高风险。随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 (1)合同约束机制:事前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是所有商业活动都会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规避措施。 (2)分段投资:分段投资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有效控制风险,避免企业浪费资金,对投资进度进行分段控制,只提供确保企业发展到下一阶段所必需的资金,并保留放弃追加投资的权利和优先购买企业追加融资时发行股票的权利。 (3)股份调整条款:与其他商业活动相同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股份调整条款来控制风险。 (4)复合式证券工具:复合式证券工具通常包括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可认股债券等,它结合了债务投资和普通股股权投资的优点,可以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分享企业成长。 一、公司如何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简称PE)是指融资人通过谈判、竞价等非公开方式将股权出售给特定投资者的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1、在融资方面,主要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2、股权融资;3、民营公司和非上市企业;4、融资周期长,一般长达3至5年或更长时间;5、是投资退出渠道多元化等。 二、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是什么 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下列投资者视为特殊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5、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有以下三个必备条件: 1、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