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装费的增值税税率 |
释义 | 包装物适用17%税率。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是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九、百分之六。 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百分之十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百分之十三,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2、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百分之九。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主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二、建筑工程钢材供应合同有哪些规定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产品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 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的规定。 4.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接(提)货单位、交(提)货期限、验收方法。 5.产品价格、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违约责任等。 三、现在开普票的税点是多少 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 二、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 税点计算方法: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13%(此为流转税,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为增值税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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