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到你户口所在的居委或村委开一份你和你父母的亲子关系证明,内容包括:你父母的出生日期、结婚日期、婚姻存续期间的生育情况说明、你父亲去世的时间及你母亲再婚后户籍迁往那里等。再到你继父和你母亲那里,请他们到他们户籍所在的居委或村委开一分证明,内容包括:他们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生育过任何婚内子女。原后带上两份证明申办独生子女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