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 (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 (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 (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 详细的叙述患者的情况,例如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自己的家庭住址等。陈述自己的申请理由,需要详细的叙述自己的病状以及家庭条件,而且情况一定要保证真实,在申请书当中附上自己的病例的复印件。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凡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患有指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