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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对存在隐患的部门该如何处理
释义
    
    国家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1.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2.明确本单位相关机构和人员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
    3.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数据、岗位和人员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对涉密人员实行上岗前反间谍安全防范审查,与涉密人员签订安全防范承诺书。
    4.组织涉密、涉外人员向本单位报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并做好数据信息动态管理。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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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0: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