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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 须办理 房屋过户 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商品房 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 购房 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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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8: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