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办个体工商户需要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信息。个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3、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产权证等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申请表。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表》。 5、其他材料。根据个人经营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1、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5、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