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一般是作检讨惩罚。 2、如果在重大活动或者演习中,发现手机,可能要做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如果被媒体拍到或者被外媒报道,将开出军籍或者劳教。 部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是严格的,但实际情况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在部队被发现私下玩手机,会被收,可能一个星期还,或直接收缴按规定回家探亲时发还使用。 在部队要求一人一卡,使用时间为周末节假日或者是休息期间,并且严禁使用任何国外品牌的手机,比如,苹果、三星等,如果你按规定上交一部手机,然后自己再偷买一部手机使用,被领导抓住轻则当面砸烂做检查,重则停止使用时间。 如果说是在连队被抓住,一般就是连队内部处理,如果是上级机关检查发现,这个连队有士兵偷用手机。 如果你私自使用手机,将部队里面一些重要信息上传到了互联网上面,就必须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如果没有造成泄密,个人会受到纪律处分,转士官入党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情节严重造成泄密的,个人会被部队队出名,提前退出现役,并且你的班长排长连长都会负连带责任。 如果说未泄密,但有违反纪律。比方说发朋友圈暴露军人身份,发布一些涉军的言论等等。有可能会被记过,警告等等。 总体来说,去部队当兵以后就要养成不使用手机的习惯,其实摆脱了手机以后,你会发现个人的时间大大增加,你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义务兵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或者撤职; (六)降衔; (七)除名; (八)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