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退伍军人费标准: 义务兵,13050;下士(一级士官)(农业户口)退伍费,57592。(大中城市户口)退伍费,50279。(县市以下户口)52229;中士(二级士官)(农业户口)退伍费,98174。(大中城市户口)退伍费,83771。(县市以下户口)87528。;上士(三级士官)(农业户口)退伍费,177660。(大中城市户口)退伍费,150642。(县市以下户口)157597。(选择转业的士官不按此标准核发) ;四级士官(四级军事长)(农业户口)退伍费,277654。(大中城市户口)退伍费,232760。(县市以下户口)244241。(选择转业的士官不按此标准核发)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