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公司内部纷争?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股东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如果股东仍未办理完整的退股手续,即使向占50%的股东讲明,只要不同意,还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尽股东义务。如果股东的权益受到侵犯,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修改章程或者背地里召开股东会等,股东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包括向法院起诉撤销股东会决议或者确认无效,或者行使股东知情权。股东还可以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时进行维权。 法律分析 第一、如果至今仍未办理股东退出的完整手续,那么你是当然的之一。如果你向占50%的股东义正言辞地讲明,我咨询律师了,只要我不同意退股,没有履行完备的退股手续,你就还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尽股东义务。此外,你还需要注意联合占10%的股东,他们的行为对你有利。 第二、如果他背地里召开了股东会、背地里修改了、背地里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他的行为就侵犯了你的股东权。这时他的行为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如果你无法协商解决问题,只能向法院起诉维权,例如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股东会决议或者确认无效。必要时,你还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维权。至于他声称的另行成立公司问题,一是现实并没有发生,即使发生,也不能剥夺你在本公司的股东权利,同时也可以依据“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中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例如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并可依据第152条的规定维权。 结语 无论是股东还是非股东,都应该尊重公司的法律法规和章程,遵守股东权利和义务。如果股东未完成退股手续,则应尊重其他股东的权利,如联合占10%的股东。如果股东被其他股东背地里修改、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等,则应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股东权。如果股东遭受侵犯,可以通过诉讼、股东知情权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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