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在发票开具的过程中,如果发票开具有误,当月可以直接作废,并按照正确的内容重新开具。如果是跨月,不能作废,但是可以冲红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所以发票金额错误,要求单位重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