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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开庭
释义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批捕之后一般在5个月左右的时间会进行开庭审理。
    在法律规定上,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关押时间一般不可超过二个月。如遇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情况,可以经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遇到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最多可延长半个月。针对认定认为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部门或自信侦查,但补充侦查应该在1个月内完成,最多不可超过两次。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该在受理之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同意,最多可延长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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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