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农村有线电视法律法规(私接有线电视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1.私接有线电视如何规定的 广电总局《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设施。 第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传、插入、干扰、解扰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不得擅自拉接有线电视网络。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广播电视法规、规章,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侵犯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的行为,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九条 破坏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行事责任。 第三十条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严重损坏,发生网络安全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现在对数字广电传媒有哪些法律法规 无线电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细则 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考试办法 主持人资格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广播电影电视处罚规定 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 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于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3.有关河南农村电价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各县实施农村电价和县城居民生活电价同价的通知【颁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文字号】 豫计价管函[2002]238号【颁布时间】 2002-06-16【实施时间】 2002-06-16【效力属性】 有效【法规编号】 369552 什么是编号?【正 文】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各县实施农村电价和县城居民生活电价同价的通知 焦作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和保证农网还贷金的足额收取,结合焦作市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决定自2002年5月1日起在焦作实施农村电价和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具体价格见附表。 附件: 焦作市各县城乡用电同价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 │电价类别│电压等级│电价│ ├──────┼──────┼──────┤ │县城居民生活│1千伏及以下 │0.56│ │电价├──────┼──────┤ ││1-10千伏 │0.47│ ├──────┼──────┼──────┤ │农村电价│1千伏及以下 │0.56│ └──────┴──────┴──────┘ 4.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广播电视类法律法规大全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2、《无线电管理条例 》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条例。 3、《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 》 本办法是《无线电管理规则》在全国广播电视范围内的实施细则,全国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和有可能对广播电视正常接收产生干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应认真执行、严格遵守。 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采编、制作、播放、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5、《有线电视管理办法细则 》 为加强有线电视的管理,根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6、《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考试办法 》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持人资格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