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 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 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 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