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假,是指“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其中:假企业主要是用于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这些企业一般的特征就是喜欢注册在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偏远地区,因为偏远地区的税务管理相对松泛些,办公场所几乎都是临时租借,本身没有经营业务,公司的组织更是不健全。假出口,顾名思义,就是公司没有出口业务,靠伪造单据、发票,来骗取出口退税。这种企业的特征是,短时间内业务突飞猛进,退税资料非常完美,完美到难以置信,公司业务人员对实际的出口业务流程都不熟悉,公司申请退税的货物和出口口岸都是经常发生骗税的货物和敏感的口岸。假申报,则是指企业并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却伪造假的申报材料,来骗取国家的税收优惠,尤其是在2020年疫情发生后,国家给予了非常多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不少企业就钻空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