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城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时应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