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在编教师需要谁决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编教师存在可以开除的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开除。在编教师可开除的情形包括: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