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理解应该理解为,犯罪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即可,而不需要具有具体的危害结果。因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而这种非法的利益是违法国家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广义的有国家拘束力的行为规范。据此具有非法意图就可以理解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可以进行定罪处罚。 一、合同纠纷双方中间人传话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双方中间人传话法律效力是如果能够得到双方的认可,也是有效的。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就不应认为是当事人的故意。代理人的故意足以构成恶意串通。 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 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 二、传销与集资诈骗的直接区别有哪些 传销与集资诈骗的直接区别: 1、传销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通过资格、层级等销售模式谋取非法利益,而集资诈骗犯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骗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传销在客观行为上主要是通过上级向下级传递消息,具有一定的人员特定性;而集资诈骗的行为对象则具有不特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