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死亡债务消失嘛 |
释义 | 人死只要有遗产,债权债务就不会消灭,不管是存款、股票、债权、房产、山林、家畜等都属于遗产,可以用遗产清偿其所欠债务,也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债务的债权优先于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债务人什么遗产也没有留下,那么债权债务也就消灭了,不可以要求父债子偿,除非儿子自愿为父还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即便夫妻间财产独立但没有第三人知道,那也会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对债务人拥有债权,不能以先后顺序和优劣次序的不同,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债务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的常见的,并且我过法律也是做了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了明确的规定, 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近几年,我们经常能看到关于债务纠纷,要是欠款人无力偿还,大家可以这样做。比如说要求债权人分期还款。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暂时不能清偿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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