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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听力残疾四级补助标准
释义
    四级补助标准:四级伤残待遇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如下: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二、残疾证
    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三、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一般分为四个等级评定标准:
    1.听力残疾一级标准>90(好耳)言语识别率<15%;
    2.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15%-30%;
    3.听力残疾三级61-70(好耳)31%-60%;
    4.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61%-70%。
    四、听力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听力残疾等级评定的程序如下:
    1. 单位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贴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相片并加盖公章,由医师填写伤病诊断治疗经过并签名。
    2.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医院作检查诊断。
    3.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诊断结论、相关的检查及化验结果,依据国家制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职工残疾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作出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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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