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应届生补贴政策 |
释义 | 申报条件: 1、实习学生应为全球前100高校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且距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2、2020年4月10日起,在高新区企业实习期满3个月及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 3、未享受过大学生见习训练、企业实训等相关补贴; 4、企业资质: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或经认定的高企、领军人才企业、留学生创办企业等(企业工商注册及参保地均为高新区); 5、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实习生,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应规定处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企业管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补助标准: 1、全球前100或“双一流”高校(学科),最高每人1000元/月,最多可领4个月; 2、实习后留在新区工作的可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就业奖励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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