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1. 条件说。该种观点认为所有可能引起结果发生的条件都是原因,所有的原因对结果都具有相同的原因力。 2. 相当因果关系说。认为某一原因的发生产生结果,并不能说原因和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在同一条件也能产生结果的发生时,才能认定该原因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近因说。认为使结果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只有最靠近结果的原因才是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一个行为与结果的发生有必然联系,只能认定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个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最密切联系,才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 高度盖然性说。认为承认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的同时,不排除无法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只要求行为的结果发生的可能具有高度盖然性即可。 侵权责任中,侵权行为是造成侵害后果产生的原因,而侵权损害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就可以认定为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指一定的人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目的在于确认某一特定的损害后果是由谁的行为造成的,以便确定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