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阴阳合同处罚签订合同的法定纳税人,具体解释如下: 1、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规定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2、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法律,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阴阳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 1、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2、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3、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二手房阴阳合同处罚签订合同的法定纳税人,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进行逃税的应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