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局合并后消防的级别 |
释义 | 2018年,我国的消防队伍进行了改制,原本隶属于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森林消防部队全体退出现役,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消防指战员改为使用行政编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垂直管理,有“局——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站)”5个层级。其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机构改成“消防救援局”,管理31个省级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部队的管理机构改成“森林消防局”,管理9个森林消防总队。 二者都是应急管理部直接管理的“部属局”,以“应急管理部”为机构区域名,不属于“副部级国家局”。为了减轻改制带来的冲击,保证队伍平稳衔接,国家设立了三年的试行磨合期,从2018年8月22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逐步规范干部配备,不明确队伍的行政级别。 目前,三年过渡期已满,但下一步的改革方案至今仍未公布。不过,呼声最高的、几率最大的应该是“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进行合并,组建“国家消防救援局”,成为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消防救援衔是什么,有何特点? 1、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消防救援衔是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是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 2、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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