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和残疾补助都有其各自的优势和适用范围,具体选择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需求和情况来做出。 具体如下: 1、如果需要补助的人群是经济困难但身体健康的人群,通常可以优先考虑申请低保。低保是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救助标准的,救助金额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可以帮助符合条件的人群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低保的资助周期通常为半年或一年,需要在资助期满后重新申请。 2、如果需要补助的人群是残疾人群体,可以优先考虑申请残疾补助。残疾补助是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一种救助方式,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质量。残疾补助的资助标准一般会根据残疾人群体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残疾等级、生活自理能力等,资助金额也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定。 申请残疾补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残疾程度:残疾补助一般是针对重度、中度残疾人,不同地区对残疾程度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 2、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需要符合当地相关规定,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 3、残疾证明: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的残疾证明,残疾证明需要由医疗机构或者残疾人联合会等有资质的机构出具; 4、其他要求:不同地区和残疾补助项目可能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申请人需要在当地户籍所在地居住等。 综上所述,低保和残疾补助并不是完全互相排斥的两种救助方式,有些人群可能会同时符合两种救助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时申请。同时,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