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过程中如何保障中标方的优先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方的优先权应得到保障。中标方有权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其他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干扰或侵入中标方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采购合同。”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如果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要求投标,其投标报价是在合理和公正的基础上确定的,中标人就中标事项与招标人应当订立采购合同。” 3.《合同法》第八十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 综上所述,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方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并按照公正合理的报价确定中标方,被选中的中标方则应当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其他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干扰或侵入中标方的合法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