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为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 一、精神病人能否办理离婚 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在民政部门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设立离婚诉讼代理人,设立监护人的,由监护人代理。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配偶提起离婚诉讼时,不可能作为对方的监护人参与诉讼。这样,正常人在向精神病人起诉离婚前,需要启动变更监护人的特殊程序,法院会在其他顺序的监护人中指定监护人,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应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