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特赦的人员,如果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就是无罪。特赦是国家放弃了对一部分服刑罪犯继续执行刑罚的权力,其效果等同于刑罚执行完毕。对被特赦的罪犯应该按照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