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议纪要是指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和整理的文件。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地点、时间、主持人、记录员、参与者、讨论主题等。可用于向上级报告或传达,但无合同效力。如果已有主合同,会议纪要可记录涉及事项。 法律分析 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基础上进行处理和整理的一种叙述性和介绍性文件。完整的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名称、地点、起止时间、主持人、记录员、参与者、出席者、缺席者以及会议讨论主题等要素,以便向上级报告或传达并分发给相关人员。没有合同时,会议纪要一般不视为合同。但在实践中,如果已有主合同,则双方会议可就主合同涉及的一些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并将相关内容写入会议纪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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