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传性疾病是否被视为不达标准的原因?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聘用劳动者过程中,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的遗传性疾病拒绝聘用或者辞退劳动者。但是,如果该疾病属于本职业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且经医疗机构鉴定无法保证必备职业能力,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标准,不得以种族、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不正当因素拒绝聘用或者辞退劳动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3.《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劳动者的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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