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中扣的免税额是哪些 |
释义 |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扣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以工资薪金为例,免征额就是3500。 免税的项目有: 1、独生子女费。 2、托儿补助费。 3、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所讲的“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福利费、救助金、救济金。 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这里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指因公出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6、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保险费。 7、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8、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9、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延长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 10、省级政府、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 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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