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阅览室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创办图书馆,在有些地方,可能在税收或文化管理方面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地方税务局和文化局。 图书馆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工商管理费(在工商所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但因为图书馆一般没有买卖图书,算是服务类营业机构,国税应该可以不交)、文化管理费和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文化局办理),其它也没什么,如果是大型图书馆,还得办理消防手续。其它就没什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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