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损害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如果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要尊重各自的使用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