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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烈士兄弟姐妹算烈属吗
释义
    烈士兄弟姐妹不一定算烈属。
    烈士兄弟姐妹需根据年龄进行判断,未满18周岁弟妹算作烈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条例解释第一条,所说的“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十六岁的弟妹,及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有下列情况的,可为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2、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烈士兄弟姐妹能不能享受烈属待遇
    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第一条 所说的“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十六岁的弟妹,及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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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