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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怎么办?
释义
    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时,可以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由现有股东进行认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对于股权的继承作出限制的。
    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纠纷有何规定
    《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该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规定排除,规定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要求。
    二、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
    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
    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东人数的上限限制,导致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人数和这一规定发生冲突,在实践中多采取隐名股东的形式,即有部分人登记为显名股东,而其他出资者则作为隐名股东,由此导致显名和隐名股东共有股权的情形。隐名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取红利,公司内部通常也制定有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只不过在工商登记中没有显示隐名股东罢了。
    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尚有空间,或者显名股东发生变化需要隐名股东浮出水面、或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发生纠纷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股东的变更,将隐名股东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股东变更,可以理解为一种确权行为,因此,不发生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5、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6)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7)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6、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股权进行了分割,股东会发生变更。
    一、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二、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股东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才能完成股东变更的流程。
    三、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更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在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合资性;
    2、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总额不分为等额。股东的股权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表示。股东在表决和偿还债务时,以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股份计算,每股有表决权;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设立流程为:设立公司章程-股东支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复杂:设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成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人为发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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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