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安机关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并采取保护措施。对于打击报复行为经查属实的,政法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区别性质,做出处理。 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而使名誉、经济受损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同时,也应该要求公安机关要防止举报人信息泄漏,并切实维护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举报人向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后,其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向人民检察院请求保护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迅速进行核实,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二)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错误处理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三)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严重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救助。有证据表明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可能会遭受单位负责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打击报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作出解释或说明。应当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相关证据等材料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名誉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