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这个你要去公安局办证的那里去咨询一下,照理说事可以的,因为你的身份证已经找到了,他终止办证,这样就可可以了,除非你的补办的身份证也拿到了然后你的老身份证也找到了这样的话,你可以把老的身份证上交,这样就可以了,要是不交的话,你就有两张身份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