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委会须有半数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法律依据:《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或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或主持。 第三条 公司党委会出席 人员为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