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房可以直接卖吗 |
释义 | 只要是依法继承的房产就能卖,但未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将遗产房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才可以将房屋卖出。只能是先完成继承过户,再进行买卖过户。 那么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以上第三条至第五条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另外,房产买卖应该办以下这些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遗产方可不可以直接卖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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