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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房可以直接卖吗
释义
    只要是依法继承的房产就能卖,但未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将遗产房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才可以将房屋卖出。只能是先完成继承过户,再进行买卖过户。
    那么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以上第三条至第五条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另外,房产买卖应该办以下这些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遗产方可不可以直接卖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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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