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紧急避险的特点是两个合法权益在发生冲突的过程中,为了保护比较大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已要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要满足以下条件:1、为了保护公民或者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免受危险的损害;2、不得已采取的行为;3、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该有的危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