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户籍条件和居住证条件依据居住时间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消费者)本实施办法所称消费者,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单位用户是指本市党政机关、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个人用户是指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含申请日)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来沪人员;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本条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相关情形包括: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