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提出异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对法院或者有关机关作出的裁判、决定、处理等提出异议。异议是一种救济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提出异议,应当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2.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提出。”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4.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提起诉讼的,视为放弃提起诉讼。” 总之,当事人应当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提出相应的异议。只有通过合法程序提出异议,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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