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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道路交通噪音归谁管
释义
    法律分析: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噪声是主要指机动车辆在市内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如果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笛的,应该有公安部门负责;对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行驶和飞行中所产生的噪声,应该由环保部门负责或者其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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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