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知情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相关资料,实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监督公司高管人员活动的权利。 一、小股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什么途径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入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主持股东大会; 2、股东提案制度,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累积投票制度,目的是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操纵董事和监事的选举,纠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的弊端; 4、加强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5、公司股东退出机制; 6、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7、公司解散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普通股股东的权利是否包含查账权 有限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查账。股东审计有一定的界限。检查的账目仅限于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凭证会计资料。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股东只能查阅,不能通过摄影、拍照、复印等方式复制,但法律允许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小股东是否可以随时查账 小股东是否可以随时查账视情况而定。股东查账权分为一般查账权和特殊查账权。一般查账权仅指查阅或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主动提供给股东。公司不提供的,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申请查阅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的特殊查账权是指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原始会计凭证的权利。不像财务会计报告,可以随时查看和起诉。行使权利有前提条件,股东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咨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的,可以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回复股东,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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