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别人的钱还不上被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他人为维护自己的债权,追讨欠款采取诉讼方式是其合法权益,无法避免。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应诉,应当按照传票载明的开庭或调解日期积极到庭参加调解或开庭裁判。但是这里可采取几种方式:一是在开庭前主动归还欠款,促使债权人撤销诉讼;二是采取调解方式,与债权人约定多长时间、几个周期归还借款,并可视自身的经济状况提出减免利息的要求,或以实物方式折价兑现债务;三是消极对待,比如不应诉、外逃等等,但是将丧失胜诉权和提合理要求的机会,并导致信誉受损,最终还是要归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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