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公证后是否可以过户 |
释义 | 1、房屋公证后可以过户。房屋公证可以对该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但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且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过户需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 2、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买卖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有房产要转让或者变更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房产登记,成功拿到登记登记证书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变更使用权登记,经过核实后,最后有同级人民政府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揭房按揭完了怎么过户手续 按揭房还清贷款后,购房者注销房屋抵押登记后,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后,可以过户房屋,过户房屋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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