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年代没有出生证明要什么可证明 |
释义 | 70年代没有出生证明处理方法如下: 1、护照:护照是一种国际上通用的身份证明,可以用来证明身份; 2、身份证:身份证是指本国公民出生后,由有关部门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身份的书面文件; 3、驾驶证:驾驶证是一种有效的证明身份的证件,它是由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签发的证件; 4、户口簿:户口簿是一种证明身份的文件,是一家人的家庭关系的证明文件。 5、军官证:军官证是由军事部门统一签发的一种证明身份的文件,是军官的身份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材料如下: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遗失出生证明补办方法如下: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综上所述,70年代没有出生证明要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再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人事档案保管地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二寸照片可证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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