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金可以二次申请。因为失业保险金是没有申领次数限制的,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失业保险缴纳者失业之后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及时的申领,并不是说申领过就不能再申领了。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申领制,当月申领,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水平发放,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